廣西貴港:關于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廣西貴港印發關于開展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18年11月1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所有木材加工企業鍋爐都要使用配置有高效除塵設施的生物質專用鍋爐并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禁止燃用邊角廢料及其他非生物質成型燃料。全市木材加工企業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收集處理設施。2018年11月3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木材加工企業必須完成安裝煙塵(顆粒物)、NOx(氮氧化物)兩項因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對未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的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根據《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的通知》(貴政辦通〔2018〕82號)精神,現對
全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進行集中整治,具體事項如下:
一、實施時間
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木材加工企業開展環境污染集中整治行動,規范企業污染防控措施,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做到連續穩定達標,消除鍋爐煙囪冒黑煙的現象,完成自治區下達給我市的城市空氣環境優良天數比例和PM2.5平均濃度控制指標任務,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三、整治要求
(一)加大木材加工行業整合升級力度。
由工信、林業、質監、環保、產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聯合制定木材加工企業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報市政府審核后實施。對新建木材加工企業統一要求進入工業園區;對現有規模較小的木材加工企業采取關停、轉產、合并等措施進行整合;對環保、安全及木材經營加工許可等手續不全或環保設施達不到要求的木材加工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同時積極引進國內知名、規模較大的木材加工企業,推動本地企業由低級加工向高端生產轉型升級。
(二)推動全市木材加工企業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供氣。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產業園區管委會要加快推進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設施建設。在2018年11月1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所有木材加工企業鍋爐都要使用配置有高效除塵設施的生物質專用鍋爐并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禁止燃用邊角廢料及其他非生物質成型燃料。(備注:1.生物質成型燃料是指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為主要原料,經過機械加工成型,具有規則形狀的粒狀、塊狀和棒狀固體燃料。2.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鍋爐是指利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加熱給水以獲得規定參數的蒸汽或熱水的工業設備,參考廣東省地方標準《生物質成型燃料工業鍋爐技術條件》〈DB44/T1510-2014〉。3.高效除塵設施,是指袋式除塵設施,或旋風加袋式除塵、電袋除塵等兩級、多級除塵高效治理設施。)
(三)加強木材加工企業鍋爐煙氣監測。
2018年11月15日前,市環境保護局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木材加工企業鍋爐煙氣的監督性監測,并對監測結果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2018年11月3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木材加工企業必須完成安裝煙塵(顆粒物)、NOX(氮氧化物)兩項因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對未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的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四)開展木材加工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
督促全市木材加工企業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收集處理設施,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臺賬,對逾期未完成安裝設施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五)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環境監管。
市環境保護局和各縣(市、區)要加大對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存在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環保手續不全、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木材加工企業立即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成立“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范治暉擔任,副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黃星榮擔任,成員為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甘靖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宋樹樂、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主任楊宗桂、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吳飛、市林業局局長劉慶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蔣金光等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陳松任辦公室主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副調研員全樹興、林業局副局長韋振烈、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覃文任辦公室副主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貴港市木材加工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林業局、環境保護局及產業園區管委會共同研究,提高木材加工企業的準入門檻。
2.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規模較小的木材加工企業進行整合。督促工業園區范圍內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膠合板廠小鍋爐改造工程。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局、安監局、質監局等部門按照《轉發國家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淘汰落后產能。
3.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監管、監測,指導木材加工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督促各縣(市、區)加大對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行為的處罰力度,對監測結果不達標或環保手續不全的木材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4.市林業局:負責配合制定《貴港市木材加工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提高木材加工企業的準入門檻。協助環保、安監部門查處未辦理環保、安全生產許可等證照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督促企業按照要求限期進行環境污染整治。
5.市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制定產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方案,重點推進江南工業園集中供熱供氣工程。協助環保部門督促園區內木材加工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
6.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木材加工企業鍋爐安全、能效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鍋爐升級技術改造,積極推廣高效能的新型環保鍋爐。對因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被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的企業,暫時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
7.貴港供電局:根據整治工作的需要,配合各縣(市、區)對排放不達標的木材加工企業采取停電措施。
8.市市政局:負責實施天然氣管網配套工程。
9.市財政局:與有關部門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貫徹落實有利于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財政政策,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10.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轄區的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與分工,集中力量,保證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取得成效。
(二)落實責任,嚴肅問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動方案的實施主體,要將工作責任壓實到轄區內有關部門、鄉鎮和企業。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分工,組織本行業落實好各項工作任務,要加大對下級部門指導、督促力度,幫助地方破解工作中的難題。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整改緩慢、環境空氣質量惡化趨勢明顯的縣市區,市政府將采取約談、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措施;對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
(三)突出重點,狠抓整改。以江南工業園和貴港城區周邊木材加工企業小鍋爐整治為重點,以集中供熱供氣、推廣高效鍋爐、取締燃煤小鍋爐、實施工程改造、提升運行水平、調整燃料結構等措施,全面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要求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四)加強溝通,及時報送。此次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積極報送工作信息,每月15、30日分別將上半月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情況
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根據《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的通知》(貴政辦通〔2018〕82號)精神,現對
全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進行集中整治,具體事項如下:
一、實施時間
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木材加工企業開展環境污染集中整治行動,規范企業污染防控措施,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做到連續穩定達標,消除鍋爐煙囪冒黑煙的現象,完成自治區下達給我市的城市空氣環境優良天數比例和PM2.5平均濃度控制指標任務,城市空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三、整治要求
(一)加大木材加工行業整合升級力度。
由工信、林業、質監、環保、產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聯合制定木材加工企業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報市政府審核后實施。對新建木材加工企業統一要求進入工業園區;對現有規模較小的木材加工企業采取關停、轉產、合并等措施進行整合;對環保、安全及木材經營加工許可等手續不全或環保設施達不到要求的木材加工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同時積極引進國內知名、規模較大的木材加工企業,推動本地企業由低級加工向高端生產轉型升級。
(二)推動全市木材加工企業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供氣。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產業園區管委會要加快推進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設施建設。在2018年11月1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所有木材加工企業鍋爐都要使用配置有高效除塵設施的生物質專用鍋爐并燃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禁止燃用邊角廢料及其他非生物質成型燃料。(備注:1.生物質成型燃料是指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為主要原料,經過機械加工成型,具有規則形狀的粒狀、塊狀和棒狀固體燃料。2.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鍋爐是指利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加熱給水以獲得規定參數的蒸汽或熱水的工業設備,參考廣東省地方標準《生物質成型燃料工業鍋爐技術條件》〈DB44/T1510-2014〉。3.高效除塵設施,是指袋式除塵設施,或旋風加袋式除塵、電袋除塵等兩級、多級除塵高效治理設施。)
(三)加強木材加工企業鍋爐煙氣監測。
2018年11月15日前,市環境保護局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木材加工企業鍋爐煙氣的監督性監測,并對監測結果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2018年11月30日前,未改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未采用集中供熱供氣的木材加工企業必須完成安裝煙塵(顆粒物)、NOX(氮氧化物)兩項因子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對未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的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四)開展木材加工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
督促全市木材加工企業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安裝揮發性有機物收集處理設施,建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臺賬,對逾期未完成安裝設施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五)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環境監管。
市環境保護局和各縣(市、區)要加大對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存在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環保手續不全、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木材加工企業立即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成立“貴港市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范治暉擔任,副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黃星榮擔任,成員為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甘靖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宋樹樂、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主任楊宗桂、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吳飛、市林業局局長劉慶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蔣金光等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陳松任辦公室主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副調研員全樹興、林業局副局長韋振烈、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覃文任辦公室副主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貴港市木材加工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林業局、環境保護局及產業園區管委會共同研究,提高木材加工企業的準入門檻。
2.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規模較小的木材加工企業進行整合。督促工業園區范圍內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膠合板廠小鍋爐改造工程。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局、安監局、質監局等部門按照《轉發國家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淘汰落后產能。
3.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指導各縣(市、區)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監管、監測,指導木材加工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督促各縣(市、區)加大對違法燃用邊角廢料及非生物質成型燃料行為的處罰力度,對監測結果不達標或環保手續不全的木材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4.市林業局:負責配合制定《貴港市木材加工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提高木材加工企業的準入門檻。協助環保、安監部門查處未辦理環保、安全生產許可等證照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督促企業按照要求限期進行環境污染整治。
5.市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制定產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方案,重點推進江南工業園集中供熱供氣工程。協助環保部門督促園區內木材加工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整治。
6.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木材加工企業鍋爐安全、能效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鍋爐升級技術改造,積極推廣高效能的新型環保鍋爐。對因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被環保部門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的企業,暫時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
7.貴港供電局:根據整治工作的需要,配合各縣(市、區)對排放不達標的木材加工企業采取停電措施。
8.市市政局:負責實施天然氣管網配套工程。
9.市財政局:與有關部門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貫徹落實有利于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的財政政策,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10.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轄區的工作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與分工,集中力量,保證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取得成效。
(二)落實責任,嚴肅問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動方案的實施主體,要將工作責任壓實到轄區內有關部門、鄉鎮和企業。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分工,組織本行業落實好各項工作任務,要加大對下級部門指導、督促力度,幫助地方破解工作中的難題。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整改緩慢、環境空氣質量惡化趨勢明顯的縣市區,市政府將采取約談、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措施;對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
(三)突出重點,狠抓整改。以江南工業園和貴港城區周邊木材加工企業小鍋爐整治為重點,以集中供熱供氣、推廣高效鍋爐、取締燃煤小鍋爐、實施工程改造、提升運行水平、調整燃料結構等措施,全面開展木材加工企業綜合整治,要求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四)加強溝通,及時報送。此次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積極報送工作信息,每月15、30日分別將上半月木材加工企業環境污染集中整治情況